西安工程大学是我国西部地区唯一一所以纺织服装为特色的公办高校,现为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陕西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陕西省“双一流”培育高校。学校办学溯源于1912年创办的北京工业专门学校机织科,历经北平大学工学院机织工程系、西北工学院纺织工程系等发展阶段,1978年独立建校为西北纺织工学院,2006年更名为西安工程大学。学校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首批批准的学士授权单位,1984年第二批批准的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21年学校获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建成了本-硕-博一体化的高质量人才培养体系。历经100余年的发展,学校已成为一所以工为主,纺织、服装为特色,工、理、文、管、经、法、艺术、教育、交叉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特色鲜明的高校。
学校始终秉承“实业报国、负重奋进”的办学传统,深入践行“厚德弘毅、博学笃行”的校训,踔厉奋发,薪火相传,积淀形成了“团结、勤奋、求实、创新”的良好校风,铸就了“崇真尚美、经纬天下”的大学精神,培养了大批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涌现出中国工程院院士徐卫林教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刘昌宏和韩文勇、“全国先进工作者”梅顺齐、“全国劳动模范”高文兰、“金顶奖”获得者梁子和刘薇、全国大学生创业英雄百强王宇骁等一批优秀毕业生,为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学校现有金花、临潼两个校区,占地约80万平方米,设有16个教学单位,1个卓越工程师学院;在校生2万余人,其中研究生4800余人;教职工17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200余人,博、硕士生导师600余人;国家级科研平台3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教育部公共服务平台1个,博士后流动站1个,省部级科研平台21个,国家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5个,省部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9个。学校坚持以“一流学科”建设为牵引,瞄准“以工为主,交叉融合,做强纺织、做亮设计,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发展定位,大力培育新的学科增长点。现有博士与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18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16个。“工程学”“材料科学”“化学”3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学校入选陕西省第二轮“双一流”培育高校,纺织科学与工程学科列为建设学科。
学校成立卓越工程师学院,持续深化产教融合,依托55家行业头部企事业单位搭建协同育人平台,打通校企协同研究生“招生-培养-科研-就业”全链条,依托产业关键技术和工程攻关项目,施行“1+1+1”三段递进式项目制培养,面向产业真实需求培育新时代卓越工程师,为学生高质量、高匹配就业提供有力支撑。近年来,学校获批教育部研究生教育主题案例9项,案例入库中国专业学位案例中心11个、陕西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22个,获批省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4项、省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15项、省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课程7门、省级研究生精品思政课程项目1个。持续推进研究生创新人才培养“三大计划”,研究生在全国高水平学科竞赛中获奖层次和比例不断提升,多项排名入围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培养单位TOP100榜单。
学校汇聚了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拥有国家级人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全国优秀教师、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全球前2%顶尖科学家,陕西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三秦学者”岗位特聘教授、“三五人才”“三秦英才”、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中青年科技领军人才,陕西省师德标兵、教学名师、陕西高校辅导员业务标兵等100余人;获陕西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2个、“三秦英才”创新团队3个,省级科研、教学团队及师德先进集体、师德建设示范团队等近30个。
学校坚持“四个面向”,系统推进有组织的科研,在智能可穿戴、柔性电子材料、隐身与防护、高性能复合材料与多维编织等重点领域的科技攻关成效显著。近年来,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课题12项,国家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及艺术基金项目183项,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60项,省部级科研项目1026项;获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2项、二等奖4项,省部级科研成果奖93项。入选省秦创原“科学家+工程师”队伍37支,12项科技成果在秦创原“总窗口”落地转化,连续四次入围“中国高校专利转让排行榜(TOP100)”。
学校全力推进国际化办学进程,与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80余所大学、研究机构建立合作关系,与英国、香港地区高校开展本科、硕士层次合作办学教育项目,与多所国(境)外知名大学开展形式多样的联合培养。现有省部级学科创新引智基地3个,国际科技合作基地3个,引智服务站1个。获批国家外专、国际杰青等国际科技合作项目6项。
山海寻梦,阔步而行。西安工程大学将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践行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使命,为教育强国、教育强省建设贡献西工程大力量!
一、培养目标
西安工程大学致力于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创新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实践创新型人才。
二、学习方式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我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全日制研究生需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研究生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根据学校教学实际安排学习。
三、学制
我校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含全日制、非全日制)学制为2年;其余各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所有硕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均不超过5年。
四、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
(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四)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的情形。
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
(五)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四)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六)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四)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七)报名参加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需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二)、(四)中的各项要求。
2.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3.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八)我校欢迎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免试攻读我校2027年硕士研究生。获得在读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毕业生可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我校。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截止规定日期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其推免资格自动失效。
五、报名办法
2027年硕士研究生报名实行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一体化。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填写个人信息和报考志愿后,一并提交报考点要求的核验材料,实现“一站式”完成报名,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报名照片通过学信网APP在线拍摄上传。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等专业学位的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籍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手续。
(一)网上报名:按教育部统一规定的时间(预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日9:00-22:00。正式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至10月24日,每日9:00-22:00。)、网址和要求进行(详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
(二)所有考生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审核工作安排按时(具体要求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考生因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后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不含单独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符合多项加分项目的考生,分值不得累加。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项目之一,服务或履约期满且考核合格。
2.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进行复核。审核或复核未通过的,不得按照“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参加复试,仅可在调剂阶段按规定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报名时申请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并审核通过,调剂阶段可按规定申请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若报名时未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的,不可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调剂。
(四)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应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报名,逾期不得补报。招生单位对审核通过的考生组织复试,复试合格者即可予以拟录取。
(五)报考有关专项计划的考生,须符合相应报考条件并在报名时填报。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六)报考我校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的考生,须符合本章程规定的报考条件,具体招生专业、研究方向、联合培养单位及培养方式详见西安工程大学校企联合培养卓越工程师招生简介。
(七)考生需填写完整联系方式,包括:本人固定电话、本人移动电话、亲属联系电话等;完整的通讯地址(含省、市(县)、单位、邮箱号等)、邮政编码。以上联系方式、通讯地址有效性需至少持续到2027年8月,以便及时通知考试、复试、邮寄录取通知书等事项。因考生联系方式不全、变更或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
(八)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按时提交核验材料。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九)考生需在网上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如果考生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十)我校积极为残疾人参加考试提供必要支持条件和合理便利。残疾考生如需我校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的,应于报名阶段与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我校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六、初试
(一)初试时间:初试时间为2026年12月19日至20日。其中,12月19日上午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12月19日下午14:00-17:00,外国语;12月20日上午8:30-11:30,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12月20日14:00开始,业务课(二)。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二)初试地点:由报名点设置。
(三)初试科目:
初试科目一般为4门〔工商管理(MBA)和会计(MPAcc)专业学位除外〕,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的满分值各为100分,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的满分值各为150分。“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值为200分。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管理类综合能力、法律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法律硕士综合(非法学)、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法律硕士综合(法学)等统考科目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考试大纲由国家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编制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外国语(二外)、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自命题考试科目主要参考书目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四)考试方式:
均为笔试,考试工具以准考证公布为准。艺术类各专业考试所需特殊工具由考生依据我校考前公告自备,请考前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看。
七、复试及录取
(一)符合国家和学校当年复试要求的考生,可进入复试。
(二)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每门考试时间为3小时。任何一门不及格者均不予录取。
(三)考生体检工作在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录取
1.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学校的办学条件、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原则上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署定向就业合同。非全日制考生录取按照教育部当年政策执行。
2.列入我校2027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的考生,需通过陕西省、教育部组织的录检,并经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签字,方可正式录取。
八、学费及住宿
我校一般专业学费为8000元/生·学年,会计硕士(MPAcc)学费为12000元/生·学年,工商管理硕士(MBA)学费为30000元/生·学年,如有调整,以当年学校通知为准。
我校硕士研究生在金花或临潼校区学习生活,最终住宿情况以录取当年的入学须知为准。住宿费按照陕西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非全日制专业学生原则上不提供住宿。
九、奖助学金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硕士研究生20000元/生·年。奖励名额以国家当年下达指标为准。
(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等8000元/生·年,二等6000元/生·年,三等4000元/生·年。奖励名额以国家当年下达指标为准。
(三)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硕士研究生6000元/生·年。
(四)学校奖助体系完善,设有专项奖学金和助研、助教、助管、兼职辅导员岗位,具体评选要求和奖励及津贴标准按学校当年下发文件执行。
(五)以上政策如有变更,执行最新政策,不再另行通知。
十、就业
定向培养硕士生毕业时回定向培养单位。
非定向培养硕士生毕业时,根据国家经济建设的需要和学以致用的原则,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单位。
十一、其他
(一)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的硕士研究生,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不转入我校,不享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助学金和国家奖学金。
(二)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不提供任何考研复习资料,严禁校内任何部门、教职工及命题人员以任何形式参与考研辅导、咨询或资料编写出版;严禁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校园场地与设施,禁止任何校外机构入校宣传或组织考研培训;在校生不得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违规违法活动。
(三)从事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工作人员以及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回避纪律。研究生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有异议者可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反映。
以上政策依据教育部、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下达的文件,以及西安工程大学有关硕士研究生招生文件制定。执行过程中政策如有变更,以最新政策为准,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官方发布的各类公告。
西安工程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参考书目及校企联合培养卓越工程师招生简介见附件,各学院联系方式详见:https://yzw.xpu.edu.cn/info/1033/2909.htm。
研招办联系方式:电话:029-81369220;029-83239223,邮箱:xpu_yzb@163.com,微信公众号:西工程大研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