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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工程大学关于公布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3-05-29 [来源]: [浏览次数]:


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要求,我校2023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于202352917:00予以公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绩查询

考生凭本人姓名、身份证号、考生编号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查询系统”(https://yz.chsi.com.cn/bsbm/cjcx/)即可查询。

二、成绩复核

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已经过严格评阅、多次复查,若个别考生对成绩有异议,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复核。

1、复核方式和时间

本次成绩复核采取电子邮件申请方式,不接受其他形式申请。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须在53117:00前将①《西安工程大学2023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本人填写并签字)、②有效居民身份证、③准考证(①②③缺一不可)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研招办邮箱(xpu_yzb@163.com),逾期不再受理。邮件主题填写方式:“初试成绩复核-准考证号-考生姓名,如:初试成绩复核-107090611700001-张三。”。


学校收到复核申请后,将组织专人进行复核。复核时只核查考生试卷是否漏判、加分错误、登分错误等,不重新评阅答卷,考生本人不接触试卷。

3、复核结果反馈

复核工作将于6110:00前结束,复核结果如无问题,不再通知考生本人;如复核确有问题,我办将电话通知考生本人。

三、其它事项

1、成绩复核只能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只能复核本人成绩。

2、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或资料不完整者不予受理成绩复核。

3、我校对考生初试成绩不作排名,请勿来电询问有关排名情况。


祝愿广大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附件:西安工程大学2023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



西安工程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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