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21级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的通知
2021级研究生新生:
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已结束,现将录取通知书发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生自取
1、自取时间:2021年6月28日-2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自取地点
(1)本校应届生
我校在校应届生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到录取学院指定地点领取录取通知书。如委托他人代领,需持代领人身份证和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书。
学院 |
自取地点 |
联系人 |
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 |
金花校区纺织学院2-401 |
刘老师 |
机电工程学院 |
临潼校区机电学院7-311 |
郭老师 |
服装与艺术设计学院 |
金花校区服装学院二楼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
王老师 |
电子信息学院 |
临潼校区电信楼417室 |
行老师 |
管理学院 |
临潼校区行政楼(22-8)222办公室 |
黄老师 |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
临潼校区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428实验室 |
霍老师 |
计算机科学学院 |
临潼校区计算机学院7-601 |
胡老师 |
理学院 |
临潼校区理学院楼232室 |
边老师 |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
临潼校区人文楼315办公室 |
李老师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临潼校区人文楼204办公室 |
孙老师、李老师 |
新媒体艺术学院 |
金花校区8-310(播音与主持艺术系) |
朱老师 |
材料工程学院 |
金花校区材料楼303 |
杜老师 |
城市规划与市政工程学院 |
临潼校区城市学院8—308 |
刘老师 |
(2)校外考生
校外考生请持本人身份证在规定的自取时间内到我校金花校区研招办(地点:西安工程大学金花校区1号教学楼一层1003室)领取录取通知书。如委托他人代领,需持代领人身份证和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书。
二、特快专递寄发
未自取的录取通知书将于7月1日起以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形式寄出,地址为新生网报期间填写的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已更改地址的以更改后的为准)。请考生近期保持通讯畅通,注意查收。
录取通知书“邮寄单号”查询方式如下:
1、考生登录“西安工程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w.xpu.edu.cn/)”
2、考生点击“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考生)”——“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确认”(网址:https://zhaosheng.eol.cn/10709/main/user/index)进入系统登录界面,并输入姓名、考生编号和身份证号码进入系统
3、考生选择“邮寄信息”模块查询邮寄单号。
三、注意事项
1、请妥善保管录取通知书,遗失不补。
2、请认真阅读入学须知,做好报到前的准备工作。
3、其他未尽事宜请随时关注西安工程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w.xpu.edu.cn/)相关通知。
西安工程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