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学位办《关于做好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录取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2〕7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为做好我校2012年工程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综合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品德、综合素质和能力,综合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
第一阶段GCT考试成绩占70%,第二阶段复试成绩占30%(其中专业笔试占50%、综合面试占50%)。总成绩=第一阶段成绩+第二阶段成绩。
(3)《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一份(登录学位网下载),考生须在表格的照片位置和“单位人事部门盖章”两处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印章。
(4)《2012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一份,面试时交主考老师(见附件)。
已在我校进行资格审查并提交过上述材料的考生不需再提供。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报考者应取消其复试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对于在生产、建设、管理和偏远地区第一线长期工作确有突出贡献,而又未达到我校第一批复试条件的考生,可单独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递交书面申请。批准后复试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