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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工程大学关于2015年在职工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安排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6-01-08 [来源]: [浏览次数]:

st1\:*{behavior:url(#ieooui) }根据教育部学位办《关于做好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录取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5〕4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为做好我校2015年在职工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复试条件

复试人员需为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符合以下条件:

项目

GCT成绩

GCT单科

学位

指标

≥186

≥20

有学士学位

2、复试时间、地点安排

时 间:2016年1月11日(周一)

报到时间:早上8:30-9:00

报到地点:西安工程大学金花校区1-1003(研究生招办)

专业笔试:上午9:00-12:00

笔试地点:1-128

综合面试:下午14:00-17:00

面试地点:各学院(另行通知)

3、复试内容

(1)复试内容

①专业课考试采用笔试形式,满分100分,时间3小时;

②综合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品德、综合素质、工作经历、专业能力,满分100分。

4、录取原则

(1)原则上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队,依次录取。

分数排队办法:GCT考试成绩占70%,复试成绩占30%。

总成绩=70%GCT+30%复试成绩

(2)2014年、2015年国家对在职研究生实行了控制规模、计划招生的重大改革。鉴于下达我校招生计划的规模有限,为节约办学成本,我校2015年原则上不再在西安之外教学点组织教学。因此,对于今后无法保证在规定时间到西安校本部正常上课(第一年的学位课)的学员不予录取。

5、复试需提交的相关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一份(登录学位网下载),考生须在表格的照片位置和“单位人事部门盖章”两处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印章。

(4)《2015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一份,面试时交主考老师(见附件)。

已在我校进行资格审查并提交过上述材料的考生不需再提供。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报考者应取消其复试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6、其他

本次复试后原则上不再组织集中复试,没有参加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部门:西安工程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金花南路19号

邮政编码:710048

联系人:封老师

联系电话:029-82330076

传 真:029-82330076

网 址:http://yanjiusb.xpu.edu.cn/zsgz.asp?num=19

附件:2015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doc